城市公共停车场成为社会投资PPP工程项目之一
日前,泉州市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PPP工程包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包括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养老服务PPP工程包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
泉州市将在上述四大领域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TOT模式(移交—运营—移交)、ROT模式(改造—运营—移交)、OM模式(委托运营)或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形成PPP工程包。每个工程包均有具体的实施、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
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减免部分项目审批手续
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以交通枢纽、居住区、商业区、医院、旅游景点等区域为重点,充分利用既有空间资源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建设机械立体停车库,利用城市边角地、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客运首末站、废弃厂房、仓库、闲置收储地块等,建设多层停车库。
对于城市公共停车场PPP工程包,也有专门的保障措施。比如,在现有的地面停车位上建设两层的机械停车设施,可免于办理项目审批、规划等手续。待到工程建成后,向当地公共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备案,并向当地特种设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对于列入城市绿线范围,但现状为地面停车场的,规划部门可按照临时建设批准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同时,允许建设单位向土地所有者租赁或者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并免于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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