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e泊车解读合肥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新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以下简称《修改草案》)获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与管理,缓解日趋突出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会议就如下三点达成一致意见。盛世e泊车为你进行解读。
1、停车场管理调整为城管主管
将停车场主管部门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城市管理部门。在停车场管理体制上,《修改草案》明确,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制定政策措施,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同时,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停车场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相关管理工作。
2、驻车换乘停车场实行低收费
“P+R”,即停车换乘。开车停入“P+R”停车场后,再换乘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这种无缝接驳的方式已在国内不少大城市推行。《修改草案》提出,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应当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P+R),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方便驾驶人停车和换乘。其中还明确,对公共交通换乘停车服务,应当实行低收费。
3、小区可设临时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开放
针对小区车位紧张、业主“抢车位”状况,《修改草案》规定,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此外,机关事业单位配建的停车场,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非工作时间应当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鼓励其他配建的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向社会开放。
盛世e泊车旨在打造“标准化(环境标准化、设备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智能化(道闸智能化、诱导智能化、收费智能化、照明智能化)、无尘化(地面、墙面无尘化)停车服务,真正建立智能停车互联网O2O共享平台”。
咨询电话:4000-990-118